浙江这对夫妻,被追刑事责任!
据杭州交通918消息,浙江追刑近日温州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妻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决被告人夏某拘役5个月,事责缓刑十个月。浙江追刑 自2022年3月1日温州市永嘉县楠溪江实行禁渔期以来,妻被被告人夏某多次驾驶渔船在永嘉县沙头镇下浦村附近楠溪江流域内使用电击等禁用方式,事责或者使用网目极小的浙江追刑渔网(最小网目为 1*1mm)非法捕捞鳗鱼苗,后由其妻子卓某(另案处理)将捕捞的妻被鳗鱼苗以每尾5元或者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另案处理)。 2022年4月21日,事责被告人夏某、浙江追刑卓某驾驶渔船在上述水域使用电击的妻被方式非法捕捞鳗鱼苗时被渔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将捕获的事责3、4尾鳗鱼苗放生并驾驶渔船逃离现场。浙江追刑 经查,妻被2022年3月1日至4月21日期间,事责被告人夏某、卓某夫妇共捕捞鳗鱼苗至少1000尾,非法获利达11737元。2022年4月25日,被告人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2年5月18日,被告人夏某缴纳了3万元用于赔偿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所造成的生态损失。 经审理,永嘉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在楠溪江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夏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最终,永嘉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蒙古国总统即将访华,中方介绍行程安排
- 中国羽毛球协会:中国羽毛球队集体退出瑞士羽毛球公开赛
- 中国质量协会:中国数字经济服务质量满意度稳步提升
- 景林被怼“把价投当成业绩不好的遮羞布”,到底冤不冤?42只产品近一年均表现较差,逾半数近三年表现太差
- 政策支持高效节能电机 概念股二季度业绩环比显著回升
- 她手机里的1392句“我落地了”
- 交通运输部:及时精准实施客运管控,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 国资委发文深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 快讯!俄媒:普京与戈尔巴乔夫遗体告别,献花并鞠躬后离开
- 也门胡塞武装袭击沙特炼油厂,中方表示谴责
- 疾控专家张义:陕西实现本轮疫情社会面清零 但防疫不能松劲
- 航空股低迷东航领跌,轨道交通板块走势分化
- LPR连续3月按兵不动 “稳楼市”效果待显
- 独家|医保定价博弈:国产手术机器人站上紧要关口
- 欧盟拟对能源公司额外利润征收临时税
- 吉林:扎紧织密社区防控防线 加快备足集中隔离场所
- 中国银行行长刘金:积极开拓全球金融资源配置新格局
- 小摩再度获准处理美元付息 俄罗斯主权债务违约风险暂时淡出视野
- 欧洲央行:气候变化议程并未因俄乌冲突而受阻
- 国际油价转弱,尽管中东不太平,但欧盟摆脱俄油面临软肋
- 搜索
-